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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

文章来源:未知    时间:2026-01-08

在学院领导下,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、合同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维护学院资金运行安全、合理配置以及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,保障和促进学院教学、管理及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1.根据国家及上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,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。
2.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,结合学院实际,指导和完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、实施细则及流程。
3.依据法律法规,规范学院合同管理,防范合同风险,维护学院合法权益。
4.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 
 联系电话:0311-68108385

作者:国有资产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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